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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湘扶办联〔2015〕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承贷金融机构隆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审核确认,核定产业扶贫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1387747.23元。其中:符合财政贴息产业扶贫贷款309万元,核定贴息34164.08元(贴息日期: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符合财政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13269.43万元,核定贴息1353583.15元(贴息日期: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及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相关信息一并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隆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739-8232344
附:隆回县农商银行产业扶贫贷款信息及2020年7月1日到2020年9月30日财政贴息明细表
隆回县农商银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及2020年7月1日到2020年9月30日财政贴息明细表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