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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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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来信人: 廖建武 来信时间: 2022-11-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我是具有隆回县户籍并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大学生(在校学生),应该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请问这两年误缴的费用可以退回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退回呢?
回复内容:

经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属于在校免费师范生,预期将在毕业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诉求人可暂停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毕业后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由单位开具证明,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退费。

回复单位: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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