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文化软实力  凝心聚力打造文化强县
时间: 2023-01-22 09:16 来源:隆回县 作者:隆回县 【字体: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凝心聚力打造文化强县。

第一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6.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宣传教育。运用宣传栏、广场、围墙等宣传阵地,以公益广告、漫画、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解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增强群众的价值认同。

107.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积极挖掘和树立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道德标杆,举办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和巡讲巡演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关爱帮扶礼遇工作,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和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活动。

108.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以推动全县民族地区同步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基层为重点,突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连队的七进活动,着力打造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教育基地三个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积极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力争到2022年创建成为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推进全省文明县城创建、打造创新发展的样板、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隆回凝聚磅礴力量。

第二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09.完善文化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加大乡镇文化广场(文化礼堂)和村(居、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力度,推动县级文化设施提质升级,实现乡镇、村(居、社区)文化设施全面达标,确保十四五期末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增加到2平方米。加快村村响广播系统提质改造为全县应急广播系统,推动无线数字电视、有线电视向边远农村地区延伸,确保应急广播系统人口覆盖率达到95%,无线数字电视、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村级农家书屋管理,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隆回

110.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依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全县实际确立的公共文化基本服务标准,推动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居、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全天候免费开放,有序推进学校、单位、行业、小区文化场馆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欢乐潇湘﹒幸福隆回”“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公益电影放映、书香隆回读书竞赛等惠民文化活动,精心打造归与书院、百姓剧场、春晚村晚等特色文化品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分馆制实现村级全覆盖。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强化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引导。

第三节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11.保护传承红色文化。加强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隆回历史、红军长征、抗日救亡等红色文化遗址普查,加大红色文化载体征集力度,完善红色文化保护体制机制。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加大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隆回段建设力度,切实做好红军长征主题纪念园及长征线路沿线相关保护点、芙蓉山抗日战场遗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积极传承红色基因。

112.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积极推进红二六军团鸭田战斗指挥所、邹汉勋故居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结构。落实文物保护分级负责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完成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文物保护点四有工作。完成全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测绘工作,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实施魏源故居、邹汉勋故居、袁吉六墓、红二六军团鸭田战斗指挥所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陈展工程,全面配备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确保文物安全。按照合理利用原则,做好融合文章,将文物保护融入旅游开发和社会教育,发挥文物作用。

11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基础研究,积极申报市、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积极参与中国年画、中国刺绣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立法调研,争取出台《滩头木版年画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法保护、生态保护。发掘优势传统文化,组织开展村志编纂。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与管理,支持传承人开展生产性保护。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建设花瑶文化传习馆等保护设施,加强滩头木版年画技艺传习馆建设管理,推进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第四节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工程

114.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成县文化体育中心和城南健身中心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加大体育公园、登山步道、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建设力度,推动赧水河龙舟赛道建设,期内新建登山步道、健身步道50公里,新建社会足球场10个,建成体育公园3个。加大村级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器材配备力度,推动实现村居(社区)健身广场建设全覆盖。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着力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县城社区15分钟健身圈。

1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因地制宜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赛事,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调动群众参与健身积极性。

116.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制定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第五节推动文学艺术创作繁

117.培育文艺创作队伍。加强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考引进、在职培训等方式,加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专业队伍建设,实现工作人员队伍专业结构合理、层级结构优化,力争十四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0%以上。加强文艺社团建设,强化群众文艺创作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文联所属协会(学会)业务能力。支持县内业余文艺创作人员学习深造、提高创作水平。扶持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化积极分子队伍,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下乡,打造覆盖城乡的文艺创作队伍。

118.实施文艺精品攻关工程。完善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励制度,建立重点文学艺术作品创作攻关体制机制,依托隆回丰厚文化资源和现代奋斗精神,选准题材,集中力量,创作一批具备文化底蕴和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力作,提升隆回文化的影响力。全力抓好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花瑶挑花)之乡等国家级文化品牌建设,加强省级和国家级艺术之乡、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创建。

专栏18    文化事业重点发展工程

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县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县文体中心建设,包括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美术馆、县演艺中心等项目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完工投入使用。加强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包括乡镇文化礼堂建设。村级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全面完成572个村(居、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一是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两馆一站及全县村(居、社区)级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全部实行免费开放。二是继续开展文化下乡工程,为基层群众尤其是边远山区群众提供免费文化服务。三是全面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发挥使用效益。四是加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辅导力度,努力实现乡镇村组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

文化精品创作工程。一是提升本土文艺创作水平,打造本县特色文艺精品。加强对我县传统文化和名人文化的搜集整理,加强历史文化名人传记创作;依托我县民间文化资源,在农民画、美术、摄影、戏剧等方面推出精品力作。二是提炼加工本土文化,打造舞台文艺精品。以魏源文化、花瑶文化、梅山文化等进行整体构思、创作、包装,创作舞台艺术精品,积极参加省市以及国家艺术节和欢乐潇湘等群众文化活动。三是提高文艺创作的普及水平,打造群众文艺精品。制定并实施隆回文艺创作奖励激励机制,搭建群众文艺创作展示平台,建设特色文化乡镇。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一是加强红色文化传承,重点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隆回段的申报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文物保护,确保县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得到全面修缮保护、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文物保护安全无事故。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四是切实做好融合文章,确保文化遗产合理利用。

全民健身服务工程。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县城社区15分钟健身圈。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育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全面建立全民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国民体质监测。

文化品牌创建工程。强化文化品牌打造。继续推进魏源文化、花瑶文化、梅山文化、滩头纸文化等重点文化品牌的资源挖掘和理论研究,丰富文化品牌的文化内涵。全力抓好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花瑶挑花)之乡等国家级文化品牌的保位保牌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新的省级和国家级艺术之乡。加强对外文化体育交流。积极组织我县优秀文化资源和精品文艺节目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展览会、博览会,积极推进我县文化与周边县市以及国内先进发达地区之间的交流,积极推进我县文化资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文化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引进力度,改善文化人才基础结构。加强培养教育,改善人才层级结构。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文化队伍培训力度,建设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文化队伍,为文化强县战略提供人才力量支持。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建立文化人才专业档案,加强对文化专业人才的管理。建立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机制,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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