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制度建设
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57365 发文编号: 隆放组办字〔2023〕11号
公开目录: 制度建设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8-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8-28 有效期: 永久

隆放组办字〔2023〕11号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准确、安全、权威发布,现将《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

日常巡查制度

为规范隆回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可靠、来源权威,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隆回县实际情况,特制定《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对政府网站和全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管理、建设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以通报形式进行。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并督促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规范运营。

2.各单位负责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更新维护,负责发布单位动态,负责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三审”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巡查自查方式和内容

1.日常检查:每对政府网站及各单位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主要检查各单位在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政务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内容保障方面情况和链接安全情况。

2.专项检查:配合省、市县的工作安排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组织,不定期对各单位在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政务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开展专项检查。

3.检查内容:①检查各单位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严谨,字(词)使用是否规范,表述是否有误,有无泄露国家秘密,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有无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有无错字(词)错链及政治性错误等。②检查各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合规等。

三、其它问题的处理方式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出现无法打开、乱码等方面技术、安全问题,应立即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恢复正常运转。

一审: 二审: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