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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5736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制度建设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7-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7-31 有效期: 永久

隆放组办字〔2023〕9号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现将《隆回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隆回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

为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采编和校对水平,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从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进行审核把关。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公信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三审三校”实施流程

(一)“三审一校”:工作人员一审一校,室负责人二审二校,分管领导三审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三审三校”信息发布,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两者相结合开展。所有经“三审三校”审核后发布的信息才能发布。

“三审三校”审核范围

隆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原创文字、图片、视频、转载内容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发布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二)统一发布流程。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申请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需按信息发布流程上传相关信息到集约化平台相关栏目,并将本单位“三审三校”三级签字审核的信息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在政府网站后台审核图片处,未经“三审三校”审核的信息不予发布。

(三)严格审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发布危害社会公序良俗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不得发布商业广告;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强化问责机制。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等内容,均不得在网上发布;不得发布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发布错敏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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