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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南岳庙镇中心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南岳庙镇中心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2019-0002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南岳庙镇中心学校
发文日期: 2018-08-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部门职能职责:

为教育教学提供管理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一个独立核算机构:隆回县南岳庙镇中心学校。其中包含南岳庙镇中心学校、南岳庙镇南岳庙中学、南岳庙镇沙子坪中学、南岳庙镇中心小学和南岳庙镇沙子坪完全小学五个独立编制机构(预算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庙镇中心学校编制人数为 167人,实际人数 181人,其中在职 181人,退休 109人。遗属补助人数 13 人,房屋面积 16406平方米,固定资产2210.65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422.3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上年度结转结余2.3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总支出2424.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

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242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6.6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比2016年增加211.31万元,增加原因: 1、2017年教师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财政下拨到了学校;

2、教师晋职、晋级工资的增加;

3、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2424.61万元,其中:教育2424.61万元,与2016年增加225.08万元。增加原因:

1、2017年教师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财政下拨到了学校;

2、教师晋职、晋级工资的增加;

3、学生人数增加从而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性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386.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386.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81.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财政拨款支出2381.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8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1.62万元,比2016年增加211万元。增加原因: 1、2017年教师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财政下拨到了学校;

2、教师晋职、晋级工资的增加;

3、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381.62万元。基本支出: 2381.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8.2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34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1.24万元。与2016年增211万元。增加原因:

1、2017年教师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财政下拨到了学校;

2、教师晋职、晋级工资的增加;

3、学生人数增加从而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15万元,公务接待178批150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6年持平。

南岳庙镇中心学校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有政府性基金决算:南岳庙镇中心学校2017年政府性基金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万元,总支出7.3万元,用于镇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设、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开展的日常开支。与2016年基本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南岳庙镇中心学校无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040.4076万元,2016年933.42万元,增长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南岳庙镇中心学校决算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岳庙镇中心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没有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210.65万元,其他通用设备999166元,办公家具、图书2211902元,房屋16406平方米,价值1889.5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1.62万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隆回县南岳庙镇中心学校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丁高山 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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