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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2024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文件名称: 隆回县林业局2024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44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3-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3-13 有效期: 长期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方式

实施时间

责任单位

1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1、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主要领导上党课、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3、主题党日等集中开展理论学习;4、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进行宣传学习;5、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全年

机关党委、人事股

法规股

2

《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草原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森林法实施条例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1、主要领导上法治课、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普法专题讲座;2、开展干部职工普法学习、培训、考试;3、结合单位或个人到本单位办证办事等时机进行普法宣传;4、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进行普法宣传;5、利用宪法宣传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系统宣传.

全年

森林资源管理、野保、执法股、法规股

3

《种子法》 、《湖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湖南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等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从事种子、苗木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公民

1、结合开展工作检查进行普法宣传;2、结合单位或个人到本单位办证办事等时机进行普法宣传;3、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进行普法宣传;4、利用宪法宣传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系统宣传

全年

造林

法规股

4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邵阳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宣传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重点开展森林防火、湿地保护、打击乱砍滥伐和毁林占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治宣传。加强村支两委干部、生态护林员等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培训。

全年

防火

法规股

执法股

5

 《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特殊生产经营者、公民

1、结合开展工作检查进行普法宣传;2、结合单位或个人到本单位办证办事等时机进行普法宣传;3、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进行普法宣传;4、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张贴宣传单等进行宣传;5、利用宪法宣传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系统宣传

全年

野保、自然地保护股、法规股、执法股

6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特殊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公民

1、结合开展工作检查进行普法宣传;2、结合单位或个人到本单位办证办事等时机进行普法宣传;3、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野保

法规股

7

推进湖南林业法治信息化平台全面运用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主要是做好包括林业法律法规查询、林业学法用法考法、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及统计分析、林业执法人员管理等功能模块的完善与运用。

全年

执法股、

法规股

8

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执法人员

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全年

执法股、

法规股

9

普法学习考试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要求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全年

法规股

10

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着重在湖南林业信息网及湖南林业微信公众号上开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集中宣传林业法律法规。

全年

办公室、法规股、执法股、自然地保护、野保股、造林

11

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

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结合“湿地保护日”“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一系列林业重要节庆活动,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全年

办公室、法规股、执法股、自然地保护、野保股、造林

一审: 肖斌 二审: 李科政 三审: 戴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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