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人:彭*英的申请,其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证号为:隆国用(六-30)字第246号,面积:91.1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六都寨镇二居委会四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证,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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