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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2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4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7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羊古坳镇”)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羊古坳镇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羊古坳镇地处隆回县西北部,东毗望云山国有林场与七江镇,南邻七江镇,西抵司门前镇,北接金石桥镇。境内属丘陵地带,东北有高山屏障,其余地势平坦,河溪密布,田垅相连,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利条件较好。有水库7座,耕地面积33015.9亩,其中水田26458.5亩,旱土6557.4亩。羊古坳镇管辖2个社区,13个村,208个组,共12167户,36689人。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共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等文件立项。

羊古坳镇2022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06.36,主要用于建设羊古坳居委会、雷峰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团居委会、雷峰村、刘家排村和禾木山村农田水利项目;龙家湾村、雷峰村和罗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家湾村、中团居委会、雷峰村和罗英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团居委会桥梁修建项目;羊古坳镇村级保洁员工工资项目通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改善各村基础设施,带动产业发展,解决县域内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带动贫困村发展,助力贫困户脱贫。

(三)绩效目标

1.安全饮水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扩建水池1个,铺设输水管道2300米,有效保障325人饮水安全,改善生活条件

2.农田水利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修建水渠860米,修复水渠2780米,新建机耕道400米,垃圾收集点硬化200平方米,保坎1处,修建水坝一座,涵洞两处,放水匣2个,新建水圳两处。改善脱贫户130户、561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71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3.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总体目标:道路硬化830米,通达公路120米,臭水沟改建500米,挡土墙修建763立方米,修建排水沟两处27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桥1座,涵洞2处,钢架水槽1座,两处幸福院落建设,1处超级稻基地建设。解决脱贫户223755人安全出行问题,方便生产生活。

4.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水沟硬化777米,修建地下排污设施380米,涵洞1处,检查井15座,修建垃圾分类亭5个,庭院改造7处,竹篱笆改造800米,绿化面积500平方米,新建公厕1座。解决脱贫户2371017人生产生活问题,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5.桥梁修建项目总体目标:修建钢筋混凝土桥1座,长42米,宽2.5米,护坡长12米,桥面护栏长34米,解决145460人安全出行问题,改善出行条件

6.生活条件改善总体目标:村级保洁员126人,其中脱贫人口50人,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羊古坳镇共计收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06.36万元。

截至20221231羊古坳镇已使用资金506.3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饮水项目22.0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51.80万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8.7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67.30万元、桥梁修建项目11.2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45.3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单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县财政局收到上级指标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指标下达至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在收到资金指标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乡镇(街道)村(居)实施的项目,县乡村振兴局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核算报账付款。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推进羊古坳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乡政府下设乡村振兴办公室,配有专(兼)职专干人员,主要负责全乡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和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工作

乡村振兴项目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入库程序,各项目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在乡镇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各乡镇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库批复。

村组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产业配套设施等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邀请三家及以上备选施工队伍,召开项目议事会议确定施工队伍,并将项目基本情况、施工队伍确定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整理提交验收资料,由村委会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乡政府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包括乡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受益群众代表等)进行验收,村委会根据验收结果召开竣工决算会议,并公告验收情况及项目资金结算决议。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安全饮水项目

扩建水池1个,铺设输水管道2300米,有效保障325人饮水安全解决了农村人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卫生条件,提高了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农田水利项目

修建水渠860米,修复水渠2780米,新建机耕道400米,垃圾收集点硬化200平方米,保坎1,修建水坝一座,涵洞两处,放水匣2个,新建水圳两处,改善了脱贫户130户、561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71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农田水利建设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对农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道路硬化830米,通达公路120米,臭水沟改建500米,挡土墙修建763立方米,修建排水沟两处27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桥1座,涵洞2处,钢架水槽1座,两处幸福院落建设,1处超级稻基地建设。解决了脱贫户223755人生产生活,安全出行问题同时方便了农产品从山区运往市场,也给村民增加了经济收入。

(四)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水沟硬化777米,修建地下排污设施380米,涵洞1处,检查井15座,修建垃圾分类亭5个,庭院改造7处,竹篱笆改造800米,绿化面积500平方米,新建公厕1座。解决了脱贫户2371017人生产生活问题,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居住条件。

(五)桥梁修建项目

修建钢筋混凝土桥1座,长30米,宽2.2米,护坡长12米,桥面护栏长34米,解决了145460人安全出行问题,方便生产生活

(六)生活条件改善项目

提供了村级保洁员岗位,600//人,解决农户126人就业问题,其中脱贫人口50人,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程序欠规范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决策程序欠规范。一是个别项目变更未执行完整的变更程序。如:中团社区192023组桥梁修建项目,未见变更相关会议记录、变更审批文件二是项目先申请入库后补会议如:中团社区9组院落排水沟项目,支部提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214日,村“两委”商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215日,党员审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217日,村民代表决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219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开、公告时间为20211219日,隆回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申报表(村级)时间为2022116

2.项目采购程序欠规范

现场评价发现,个别项目采购程序倒置。如:羊古坳社区3组供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会议2022510召开,会议决定由隆回县羊古坳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承包合同2022420日签订。

3.未按合同履约

现场评价发现,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完工且对延期情况进行处罚。如:雷峰村10组超级稻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2022515日至1030日。项目实际2022520日开工,1215日竣工,1220日验收。延期竣工45日,未见施工方提交延期说明。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延迟完工,处违约金1000/日,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应处罚未处罚金额为1.75万元

4.公示公告制度欠落实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欠落实。一是会议公示日期与公示照片水印日期不一致罗英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开公告时间为20211022日,公示公告远近景照片时间为20226月;二是未有效落实中标公示期10天的公示公告制度。如:罗英村道路硬化臭水沟改造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公告公示日期为2022510日至145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完善落实项目决策程序

严禁擅自变更项目,项目资金计划经审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调整的,需在当年6月底前按项目入库程序逐级上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变更。各项目村应针对制定的实施方案,召集村民代表展开相应的讨论,根据所讨论的内容进行表决,表决形式可针对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

2.规范项目采购程序

各项目村应严格执行《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施工队伍确认程序,邀请三家以上独立施工队伍参与竞标,并做好记录及公开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招标结果公平公正,同时应保证招标流程时间节点准确,并加强对相关程序的监管和审核,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应加强对相关资料审核与监管意识,确保项目资料完整、正确。

3.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工程付款结算应明确合同付款方式,加强审批管理流程,避免超工程进度付款,针对工程延期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因不可抗力引起应提交延期竣工申请报告,否则应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规范工程项目公告公示制

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所在地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县主管部门、乡镇及各行政村应严格执行乡村振兴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或者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施工队伍确定结果、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及结算、监督电话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羊古坳镇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在资金投入、资金到位、资金监管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公示公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3.25分,评价等次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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