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2022年度隆回县司门前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司门前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22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4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隆回县司门前镇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7隆回县司门前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司门前镇”)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司门前镇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司门前镇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隆回县西北的雪峰山麓腹地,东靠羊古坳镇,南接六都寨镇和七江镇,西抵小沙江镇和大水田乡,北邻金石桥镇。总面积166.8平方公里,下辖30个村(社区)居委会,41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3万人。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 6 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 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 号)、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 11 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 号)关于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等文件立项。

司门前镇2022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81.4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芙塘村、合理村、吉山村、中山村、双龙村、风云亭村道路修建项目;竹山院村、杨柳村、万和村、锦旺村、畬溪村供水工程项目;孙家珑村、石阳桥村、石山湾村桥梁修建和改造项目;学堂湾村、石桥铺村渠道修建项目;司门前镇村级保洁员工工资和丰年村村集体经济奖补通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改善各村基础设施,带动产业发展,解决县域内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带动贫困村发展,助力贫困户脱贫。

(三)绩效目标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修建道路硬化2769m,机耕道长998m,主道沿线路肩硬化2km,公路垮塌路基修复275m3,危桥改造211.20m,村道沿线河堤加固及挡土墙250m,水毁河堤加固修浆砌挡土墙共300方,修建采茶道路2170米,解决脱贫户774户,脱贫人数3146人出行问题,方便生产生活。

2.安全饮水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新建集水井2座、蓄水池13座、积水桶3个、拦河坝4座、铺设输配水管网35630m解决1887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脱贫户228户,脱贫人数758人饮水安全问题,保障饮水安全。

3.农田水利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修建渠道4890米,改造河坝1座,改造河堤(单边)17米,河堤维修浆砌石71m³。解决164585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生产条件,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4.村级集体经济奖补年度总体目标:惠及脱贫户和监测户80284人集体经济创收。

5.生活条件改善总体目标:聘请村级保洁员121人,其中脱贫人口64人就业,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

6.产业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惠及脱贫户2465人发展产业,通过入股、务工等方式使脱贫户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文件2022年司门前镇共计收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81.41万元。

截至20221231司门前镇已使用资金975.52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项目494.00万元、安全饮水项目146.0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178.4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87.12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奖补项目50万元、产业项目20万元,本年结余资金5.89万元,资金使用率99.40%

项目单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县财政局收到上级指标文件30日内,将指标下达至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在收到资金指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资金分配,同时报县委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乡镇(街道)村(居)实施的项目,县乡村振兴局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核算报账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推进司门前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乡政府下设乡村振兴办公室,配有专(兼)职专干人员,主要负责全乡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和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工作

乡村振兴项目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入库程序,各项目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在乡镇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各乡镇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库批复。

村组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产业配套设施等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邀请三家及以上备选施工队伍,召开项目议事会议确定施工队伍,并将项目基本情况、施工队伍确定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整理提交验收资料,由村委会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乡政府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包括乡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受益群众代表等)进行验收,村委会根据验收结果召开竣工决算会议,并公告验收情况及项目资金结算决议。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修建道路硬化2766m,机耕道长998m,主道沿线路肩硬化2km,公路垮塌路基修复275m3,危桥改造211.20m,村道沿线河堤加固及挡土墙250m,水毁河堤加固修浆砌挡土墙共300方,修建采茶道路2170米,带动项目村劳动就业,解决脱贫户774人次,脱贫人数3146人次的出行问题。解决了村民出行安全问题同时方便了农产品从山区运往市场,增加了村民收入

(二)安全饮水项目

新建集水井2座、蓄水池13座、积水桶3个、拦河坝4座、铺设输配水管网35630m解决了1887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脱贫户228户,脱贫人数758人饮水安全问题,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卫生条件,提高了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农田水利项目

修建渠道4890米,改造河坝1座,改造河堤(单边)17米,河堤维修浆砌石71m³。解决了164585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四)生活条件改善项目

聘请保洁员121人,其中安排脱贫人口64从事村级保洁员工作,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居住条件。

(五)村级集体经济奖补项目

将扶持资金注入隆回县宝汇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如腊肉、猪血丸子、霉豆腐等特色农产品土特产。惠及脱贫户和监测户80284人集体经济创收。

(六)产业项目

种植水苔和中药材20亩,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惠及脱贫户24户65人。带动脱贫户和农户创业致富,增加村民收入。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公示公告制度未落实

现场评价发现,所有项目均未有效落实中标公示期10天的公示公告制度如:芙塘村(机耕道修建项目、渠道修建项目、道路硬化项目)、锦旺村(4-7组安全饮水项目、9-11组安全饮水项目、12-14组安全饮水项目)等等。中标公示期均为2022226日至28日,共计2天。

2.未按合同履约

一是个别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且未针对该延期情况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罚。如:魏源温泉旅游基础设施项目(50万元)。合同约定工期为2022年6月21日至7月20日,竣工验收审批表显示项目于2022年11月5日完工,2022年12月8日竣工验收,延期完工107天,且未见施工方提交延期说明。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延迟完工,处违约金1000/日,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的约定,应处罚未处罚金额为2.5万元等等二是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如:芙塘村渠道修建项目,2022510日提交的项目进度支付审批表显示累计已完成工程量估算造价为60%2022511日支付工程款10万元(支付率76.92%);万和村道路硬化项目,2022623日提交的项目进度支付审批表显示累计已完成工程量估算造价为65%2022628日支付工程款12万元(支付率63.16%)。均超过合同约定工程款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结算,完成工程进度50%以上,按合同总造价的40%支付进度款;完成工程进度80%以上,按合同总造价的60%(含已支付的进度款)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按合同总造价的70%(含已支付的进度款)支付进度款;……”的支付进度等。三部分项目工程量不足现场评价发现万和村道路硬化项目,工程验收结算表显示长度为233米,项目入库申报表(村级)以及招标签订合同上均显示该工程量对应的建设内容为236米,比合同少建3米,也未扣减工程款。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规范工程项目公告公示制

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所在地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县主管部门、乡镇及各行政村应严格执行乡村振兴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或者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施工队伍确定结果、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及结算、监督电话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按照合同履约

严格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回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付款方式,审核确认后根据实际工程量按规定的比例支付进度款项,防止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混乱对延期完工且无延期竣工情况说明的施工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罚。督促施工现场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量进行评估和考核,采取一定的赏罚制度,对未履约部分予以扣减工程款,保证建设工程的质和量。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司门前镇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到位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资金使用制度执行、公示公告、项目效果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司门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89.29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一审: 二审: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