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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投诉邵阳市隆回县城管局王觉民局长利用手中的签字权滥用公权力,公报私仇
来信人: 钱霞波 来信时间: 2020-7-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百忙中抽出时间关注我的投诉。 1.投诉情况: 邵阳市隆回县城管局王觉民局长利用手中的签字权滥用公权力,公报私仇。 2.具体事由: 我父母是隆回县花门街道天福村7组村民,今年在老家原宅基地的基础上老屋翻新,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在具体修建过程中,因为多出阳台而面临超标的问题,根据《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妥善处理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规定,县城近期规划区内违反规划的行政处罚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在城管局执法过程中,与我家二叔、三叔发生了言语冲突,我父母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与城管局沟通,并准备材料接受处罚,待所有手续都齐备就差王局长签字的情况下,却被王局长拒之门外,扬言我家二叔不亲自给他道歉,就绝不给我家签字,并拒绝与我家直接沟通。这种典型的滥用手中的签字权,设置人为关卡,并拒绝与当事人沟通,自决于人民的开历史倒车的行为,严重侵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恳请上级领导关注,合法合理处理,为民做主,万分感谢。
回复内容:

 

关于对县长信箱“投诉邵阳市隆回县城管局王觉民局长利用手中签字权滥用公权力,公报私仇”的答复意见书

 

钱霞波网友:

你于2020年7月27日向县长信箱投诉的“邵阳市隆回县城管局王觉民局长利用手中签字权滥用公权力,公报私仇”信访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钱诗礼的违法建房情况:经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查明,钱诗礼在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天福村7组实施老屋翻新建设,规划审批的用地面积为95.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总建筑面积为287.1平方米。目前新建房屋第3层已经完工。经现场测量,新建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为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5.7平方米,超出规划审批用地面积14.3平方米,超出规划审批总建筑面积28.6平方米。为此,我局以涉嫌“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二、关于对钱诗礼涉嫌违建行为的处理情况:我局立案后,经现场勘验检查、调取规划审批书证、询问当事人,对钱诗礼的违法建房事实已经查清,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责令钱诗礼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现处于控停状态。如钱诗礼逾期不改正,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程序有明确、严格的规定,我局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尚需履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相关权利等法定程序。目前该案尚在办理之中,故不存在帖文所称所有手续都齐备就差王局长签字、被王局长拒之门外之说,更不存在滥用手中的签字权、设置人为关卡情形。

三、关于钱诗礼二哥钱诗社恐吓、辱骂我局执法人员的问题:2020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钱诗礼有涉嫌“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自行改正违法行为。但钱诗礼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利用双休日等节假日偷建抢建房屋,为此,我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为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在多次劝止未果的情形下,7月20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法建筑进行控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钱诗礼的两个哥哥,特别是其二哥钱诗社长时间恶言恶语辱骂我局执法人员(有部分视频录像),并阻碍执法,且公然声称要用一百万元买下执法人员人头,但我局执法人员依旧秉持“骂不还口”的工作原则,保持沉默,坚持文明执法。在执法受阻的情况下,我局现场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了协助。公安机关本应按照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钱诗社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但出于和谐干群关系的考虑,鉴于当事人钱诗礼态度良好,我局仅要求钱诗礼转告钱诗社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赔礼道歉,亦可放弃追究。故我局要求钱诗社赔礼道歉,实为宽容之举。如钱诗社拒不认识错误并赔礼道歉,我局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

 

回复单位: 隆回县城管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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