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委乡振组发〔2023〕30 号
关于隆回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
批 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30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192个,项目预算总投资44544.89万元(衔接资金16565.92万元、其他资金27978.97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62个,13942.07万元,就业项目29个,2538.92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89个,22711.90万元,易地搬迁后扶项目8个,117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3600万元,其他项目3个,1635万元。
各(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39-8918915(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隆回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
2.隆回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中共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30日
(
一审:
罗显军
二审:
夏延明
三审:
廖敦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