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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1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1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5717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5-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22 有效期: 永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1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函》(邵市字〔201911号)要求,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1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

1、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

2、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整改。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市、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行业范围的整改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安排布置、督办整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工作。

3. 加大问责力度,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有敷衍塞责、不严不实、虚假整改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整改成效

整改成效

近年来,隆回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干,一大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抓整改合力进一步增强。2018年以来,我县就环保督察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共计40余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党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集中学习研讨20余次,强力部署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在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上,建立健全了县委常委联点联乡、乡镇领导分线包干包案、职能部门技术指导等督办落实制度,对环保督察信访件统一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个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实行县领导具体牵头组织落实打包式领办。

(二)抓整改进一步压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各部门的环保责任,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隆回县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和《隆回县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并接受监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三)抓整改问责进一步从严。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工作有成效。采取暗访督查、民主监督、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积极推动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合力攻坚。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佳,造成环境损害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依纪依规从严问责。2017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察问责,共处理处分工作人员40人次。

(四)抓整改成效进一步明显。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稳定好转。全年地表水达三类标准,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跨区域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办结率均达100%。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中,我县没有被中央、省级媒体通报的负面新闻,没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重点交办件,也没有督察组重点跟踪问题。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515日—2023522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联系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九龙路336号附1号      

联系电话:0739-823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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