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岩口的相关信息,特编制《隆回县岩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岩口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镇内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hui.gov.cn)查阅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隆回县岩口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隆回县岩口镇新坪居委会开发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9-8616001
传 真:0739-8617567
电子邮箱:yankouzzb@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岩口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信息公开栏、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岩口镇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岩口镇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岩口镇申请获取。岩口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隆回县岩口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隆回县岩口镇新坪居委会开发区;
联系电话:0739-8616001;
邮政编码:42221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onghui.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隆回县岩口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