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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5-0001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
发文日期: 2015-09-1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5-09-11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向全县人民传播国际国内(含省内市内县内)时政要闻与社会新闻;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县广播、电视(含有线、无线、移动电视)、隆回新闻网(手机报)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音像、视频信息等节目的采集、编制、播发审核与传输监管;负责组织全县各类新闻媒体广告审查及相关经营;负责中央、省、市级广播电视等方面的转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手机报与网络传媒事业、产业发展规划。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编制人数为128人,实际人数 128人,其中在职94人,离退休34人。小车编制数4台,实际4台,遗属补助人数8人,房屋面积2312 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新闻传媒中心单位机关及电视台、红网、实验台、望云山转播台、小沙江微波站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531.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07.69万元,本级专项拨款2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531.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9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3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3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3.6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1.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07.6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3.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实验台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增量、电费及防辐射;微波站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维护及电费;望云山差转台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林地占用、设备维护、上山公路日常维护等方面;隆回新闻网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手机报编审开支。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贺震寰 孙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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