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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2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增减挂钩)的征地公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2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增减挂钩)的征地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35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3-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3-02 有效期: 永久

隆政函202324

隆回2022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增减挂钩)的征地公告

隆回2022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增减挂钩)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隆回2022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增减挂钩)已于20221124日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2022)政国土字第420号,批准用途为储备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隆回2022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增减挂钩)被征地所有权单位为隆回县花门街道花门社区、合龙村、新隆社区。具体位置所在图幅为:隆回县土地利用现状图G49 G021049、G49 G022049(图斑号为1、5、6、7、12、15、17、19、402、403、404、405、406、434、435、436、437、438、439、467、470、471、491、492、353)。被征收土地的总面积为2.6403公顷,其中:水田1.0707公顷、旱地0.0817公顷、果园0.1408公顷、乔木林地0.5510公顷、灌木林地0.2207公顷、竹林地0.0003公顷、其它林地0.0991公顷、农村道路0.2325公顷、田坎0.1370公顷、采矿用地0.1065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2111号)文件制定《隆回2022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该公告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村(居)委员会合理分配,村民承包地由被征地村(居)委员会统一调整社会保险安置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4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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