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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营造放心环境 消费维权更便利——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文件名称: 【湖南日报】营造放心环境 消费维权更便利——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48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4-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4-01 有效期: 永久
【湖南日报】营造放心环境 消费维权更便利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梁欣 张琪汶


    “加强电商直播带货监管、规范产品合格证,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办案力度,搭建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连心桥,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3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3·15”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欧阳志刚就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重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搭建“连心桥”,消费维权更便利

湖南日报记者:近年来,12315热线和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长期居高不下,如何进一步提升12315工作效能,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

答:持续加强12315建设,搭建消费维权“连心桥”。我省将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推进消费维权便利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12315的集成服务功能,推动投诉举报高效处理。加强12345热线接收和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业务融合,让消费者投诉举报更加高效畅通。

二是强化12315的联动执法功能,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聚焦难点重点,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对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电信服务等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服务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三是大力推进“12315”的社会共治功能,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督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引导更多企业进驻12315平台,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产品“持证”上市,消费更加放心

湖南卫视记者:从去年开始,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推行规范产品合格证工作,这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哪些作用?

答:让产品“持证”上市,让消费者买的放心。规范产品合格证,要求在省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有合格证,所有合格证必须信息齐全、规范标注,所有使用了合格证的产品必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可督促企业严把出厂检验关、进货查验关,将产品质量风险从事后应对变为事前预防,从生产、销售两个环节降低了质量安全风险问题带来的消费伤害。

同时,产品合格证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出厂检验结论等内容,消费者通过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即可查询相关信息,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目前,我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购买产品质量保险,具有合格证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申请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提供质量兜底保障,尽可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动“出拳”“亮剑”,兜牢民生底线

红网记者:近两年,直播带货成为现象级电商模式,但也乱象丛生,如何加强对直播带货的监管?

答:一方面督促直播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在加强日常监测的基础上,我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网络直播营销带货专项监测工作,发现并移交违法线索37条,利用技术监测发现一批涉嫌违法案件线索,并立案进行查处。

今日女报记者:食品、日用消费品等都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省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如何加强这些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

答: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省市场监管局紧盯民生问题和民众最关注的问题,出“铁拳”,亮“利剑”,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药残超标、重金属超标、添加剂超限量的食品,以及农村“山寨”食品等8类严重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行为,守住民生安全底线。

去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民生领域案件2.58万件,罚没金额4.25亿元。今年,我省将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风险和压力最高”的重点问题,突出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重点商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捍卫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审: 二审: 三审: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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