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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源公路”大茅坪至土岭界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魏源公路”大茅坪至土岭界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4-0031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程招标 公开责任部门: 司门前镇
发文日期: 2014-11-14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4-08-07 有效期: 长期公开

1. 招标条件

"魏源公路"大茅坪至土岭界段工程招标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回县司门前镇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厅的重要县乡道补助资金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魏源公路"大茅坪至土岭界段工程位于隆回县北部,是司门前镇与小沙江乡的重要连接通道。

测设里程全长13.9公里,按四级公路改建标准,设计时速20km/h,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路基宽度5.5 m,砼路面宽度5m, 采用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等技术指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共分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类2个标段。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0天,其中本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20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主项资质),申请人近三年内(2011年8月26 日起至2014年 8月26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二个长度在7km、路面宽度5m及以上四级及四级以上水泥混凝土公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的业绩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投标人业绩,参与本项目报名和评标时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在湖南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达三年以上。

3.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外省企业拟任的项目经理需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随机分配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月 7 日至2014年 8月1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携带下述资料到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阳市西湖路91号)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工商和税务登记证(如有);⑦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和职称证书;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证;⑧ 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信誉保证金收据和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书或竣(交)工验收证明书,投标人的业绩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上述资料提供原件验证且提供一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到场。

4.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称8月14日下午15:00时前到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阳市西湖路91号)随机抽签现场分配标段,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3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分配潜在投标人的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潜在投标人抽取完标段后于2014年 8月14 日17:00时前在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阳市西湖路9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份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6.1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6.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由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3招标人指定信誉保证金托管账户及开户银行如下:

开 户 名:隆回县司门前镇财政所基本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司门前信用社

账 号:8504 0001 7003 5984 0012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8月26 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 时前将招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昌和大酒店会议室(地址:邵阳市火车南站)交招标人签收;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隆回县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司门前镇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邹先生 13973913867

代 理 机 构: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 15273965679

2014年8月7 日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doc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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