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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农村能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农村能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7-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07-1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隆回县2015年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是由省财政厅安排、省农委监管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新能源示范建设、多能互补示范建设,解决农户在生产生活中的用能问题。2015年,省财政厅共拨付我县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两批,共计25万元整。2015年2月10日省下发第一批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湘财农指〔2015〕4号)15万,用于石门乡托杏村多能互补示范村建设;2015年8月12日省下发第二批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湘财农指〔2015〕123号)10万元,用于管道沼气示范项目7万元,麻塘山乡兴屋场村新能源示范3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于2015年9月全部到位,项目由农村能源办进行具体实施,财政局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管。农村能源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刘小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刘铜、罗哲庭为副组长,能源股工作人员、财务专管员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为了让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由县财政局会计二股设专账,并安排专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报账,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农村能源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由农业局牵头,能源办具体落实,由尧孝清任组长,刘跃龙任副组长,肖丽芳、刘盛滨、彭南福为成员。

二是由农业局和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基础数据

2015年度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已按省级要求全部安排使用到位,对于第一批(湘财农指〔2015〕4号)下发的专项资金15万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做出了如下调整:原石门乡托杏村5万元;原雨山铺镇石边村3万元,北山镇易坪村3万元,原雨山铺镇楠木村2万元,六都寨镇坪溪村1万元,桃洪镇马灼村1万元。原石门乡托杏村共新建沼气池130口,太阳能热水器146台,省柴灶26口,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形成多能互补示范村。原雨山铺镇石边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55台,北山镇易坪村安装大阳能热水器48台,原雨山铺镇楠木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0 台,六都寨镇坪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桃洪镇马灼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盏。第二批(湘财农指〔2015〕123号)10万元,现已全部安排到位,其中麻塘山兴屋场村新能源示范项目安排资金3万元,该村安装太阳能路灯28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管道沼气项目需求量小,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调节一部分资金用于太阳能路灯建设。其中周旺镇新塘村安排资金3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司门前镇碰塘村安排资金2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50盏。管道沼气示范项目安排马氏牧业有限公司隆回山界素态养牛羊养殖沼气工程2万元,用于管道沼气建设,6户农户获益。

(二)、评价结论

隆回县2015年度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本县农村能源建设,资金使用合理,符合省农委的规范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村面貌、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和生活垃圾污染、实现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农民增收节支等方面产生了明显的综合效益。一是经济效益明显。经科学测算,每口沼气池可年节煤1吨,节柴2吨;相当于保护了3.5亩薪林地的年蓄积量,减少水土流失4.5吨。再加上大力发展“猪-沼-稻(果、菜、渔)”等生态农业模式,能促进养殖业,带动种植业,节省农药化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长此以往,沼气所产生的效益是无法估量的。二是生态效益良好。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的绿色能源。我县属于国家太阳能高值中心的四类地区。据气象资料统计,我县平均日照1432.1h,每年每平方米接受太阳能总量100万kca1,相当140kg标煤,投射到我县地面上的太阳辐射的总量相当巨大,平均每年太阳辐射总量有2865.8×1012kca1。太阳能年储量达14000mw,年可相当于4亿吨标准煤的含量,可开发量达4800MW。截至2015年,全县农村累计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0839台,可接收太阳能面积21.68万m2。太阳能路灯建设已经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十二五期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4800余盏,原石门乡全乡境内大小道路已全部实现亮化。在境内320国道、S219省道、X057县道和村主要干道上,已安装太阳能路灯809盏,该乡打造成全市第一个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均亮起太阳能路灯的乡镇。按1盏太阳能路灯每年节约200度电计算,太阳能集热项目所产生的效益也是无法估量的。三是社会效益显著。首先是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一口8立方的沼气池正常产气后可年产沼气400 立方左右,基本能够满足一个四口之家的做饭、洗澡、照明等生活所需。农民不用上山砍柴,烧水做饭,节约了大量劳力,大幅度的减轻了劳动强度。其次是优化了生活环境。通过“改厕、改厨、改圈”,实现圈厕、厨圈分离,解决了农村脏乱差问题,改善了农村卫生状况;而且人粪尿、兽禽粪尿加入沼气池后,经过发酵,杀死了有害寄生虫卵,减少了疾病传播源,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再次是农业生态模式发展多样。沼渣、沼液等有机肥的利用,不仅改善了土壤结构,还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

综上所述,该项目绩效评价为合格。

(三)、经验总结

农村能源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地区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农村生产和生活能源的节约等。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经过13年来的发展,已取得很大的成效,农户在生产生活中的用能紧缺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四、存在的问题

1、人均资源少,能源项目建设经费不足。我县是一个拥有120万人口的贫困大县,能源短缺、项目经费少,资金严重不足,成为我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瓶颈之一。

2、在能源项目建设工作中,工作经费紧缺。中央、省级下拔的农村能源专项项目资金,均没有配套的工作经费,在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过程中,工作经费没有着落。

五、建议

1、加大太阳能利用项目建设的财政投入。目前,太阳能利用项目已成为能源建设领域的主力军,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空调、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发展迅速,节能效果明显,农村需求量大,建议省财政加大投入,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刘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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