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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2023年度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414 发文编号: 隆林规〔2023〕6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8-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8-17 有效期: 永久

各乡镇街道)农综中心、财政所、农商银行各网点:

为切实做好2023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使党和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财202230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的通知》(湘财202236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的通知》(湘财202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2023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与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

1、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发放范围为2014-2016年三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补助标准为100元/亩,连续发放5年。本次实发标准为2014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500元/亩(2019-2023年5年)、2015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400元/亩(2020-2023年4年)、2016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300元/亩(2021-2023年3年)。

2、2023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资金:发放范围包括2003-2005年实施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的面积。补助标准为:100元/亩,分5年发放,每年每亩20元。本次为2003-2005年实施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发放的第一年。

二、发放办法与工作职责

2023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与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通过湖南省惠农补贴系统直接打卡到农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隆财乡财〔202115号)文件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等林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隆林发202247)文件,各乡镇街道)要实行层层申报、层层公示、层层审核的责任机制。村委会负责2014-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与2003-2005年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到户面积的统计、核实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2014-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与2003-2005年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要求采集和核实涉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将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数据汇总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录入“一卡通”系统、及时核实修正错误基础数据和发放失败数据、建立健全本乡镇(街道)涉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管理台账。在发放完成后将《发放花名册》纸质版与公示资料装订成册加盖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章与电子版名册一并报送县退耕办备档。乡镇街道)财政所主要负责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变更,协调监督补贴数据的公示资金发放;农商银行主要负责将补贴资金按补贴项目名称打卡发放,确保惠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南省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账户打卡到农户,并及时将发放的数据反馈给县财政部门。

三、发放时限

各乡镇街道)农综中心、财政所、农商银行网点接此通知后,要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狠抓落实,掌握主动权,算好时间账,认真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与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的各项基础工作乡镇街道)农综中心要确保上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资金1031日前全额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四、发放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明纪律,严防严查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林业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行为严格执行补助资金发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中扣缴任何费用或资金。凡属村(社区居委会)集体所有的补贴必须及时纳入村账管理,不得公款私存。上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责任职责,严肃追究处理责任人。

件:

1、隆回县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分配表

2、隆回县2023年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3、隆回县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到户发放花名册

4、隆回县2023年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到户发放花名册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农村商业银行

2023年7月25日                       

          


1

隆回县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2014-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林补贴面积(亩)

补助金额(元)

合计

2014年

500元/亩

2015年

400元/亩

2016年

300元/亩

合计

7500

1500

3000

3000

2850000

麻塘山

123.7

37110

虎形山

473

795.7

427910

小沙江

37.8

214.7

79530

金石桥

526.1

113.3

244430

鸭田

大水田

司门前

223.5

27

97500

羊古坳

220.5

36

99000

罗洪

120

36000

高平

203.7

61110

七江

429.8

54

188120

六都寨

荷田

48

14400

荷香桥

107.6

633.2

200

367080

西洋江

横板桥

246.8

37

26.3

146090

南岳庙

136.2

68100

三阁司

442.9

477.3

364640

花门

45.7

160.3

66370

桃花坪

133

66500

山界

122.5

27

57100

北山

20

6000

周旺

433.5

27.3

227670

滩头

223.6

324

186640

岩口

29

8700

补贴标准:2014年度补贴500元/亩,2015年度补贴400元/亩,2016年度补贴300元/亩。

2

隆回县2023年发放2003-2005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

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2003-2005年度生态林补贴面积(亩)

补助金额
(元)

合计

个人

集体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3

2005

合计

47986.1

32213

6790

8308.8

134.2

540.1

959722

麻塘山

600

200

98

39.7

18754

虎形山

986

1000

700

53720

小沙江

1158

925

930

60260

金石桥

1467

331

750

50960

鸭田

178

25

150

7060

大水田

479.3

200

13586

司门前

1221

348

250

36380

羊古坳

279.3

102

7626

罗洪

915.1

80.5

120

63.5

23582

高平

828.1

405

550

35662

七江

832.2

97

439.3

27370

六都寨

1089.3

290

250

32586

荷田

719.6

14392

荷香桥

1150.2

23

300

29464

西洋江

960

257

280

15.9

30258

横板桥

1181.5

340

239

127.8

37766

南岳庙

500

20

10400

三阁司

1899.5

350

44990

花门

1874

162

442

49560

桃花坪

3534

328

372

84680

山界

881

130

376

94.5

138

32390

北山

452.2

255

350

21144

周旺

1990

700

394

39.7

62474

滩头

5186

738.5

154.5

155.2

124684

岩口

1851.7

135

512

49974

    注:补贴标准20元/亩,全县应补助面积为个人47311.8亩,集体674.3亩,共47986.1亩,计959722元。其中全县集体部分按674.3亩核实到乡镇进行资金拨付。


3

隆回县2023年度发放2014-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到户发放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元/亩、元

序号

农户姓名

退耕地面积

补贴标准

金额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经办人: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时间:         

4

隆回县2023年度发放2003-2005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到户发放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村名

原村名

组别

户主姓名

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面积(亩)

补助金额            (标准:20元/亩)

身份证号

一卡账号

备注

合计

2003

2004

2005

2023

经办人: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时间: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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