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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决算公开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决算公开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2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18-08-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我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6、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7、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8、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9、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我单位机构设置为:内设6个中队(综合中队、交管中队、车管中队、法制中队、机动中队、事故中队),一个城区中队(桃花坪中队),23个农村中队(麻塘山中队、虎形山中队、小沙江中队、金石桥中队、鸭田中队、司门前中队、大水田中队、羊古坳中队、 七江中队、高平中队、罗洪中队、六都寨中队、荷田中队、荷香桥中队、西洋江中队、横板桥中队、南岳庙中队、三阁司中队、北山中队、山界中队、周旺中队、滩头中队、岩口中队)。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76人,实际人数237人,其中在职237人,离退休7人,遗属补助人数2人;小车编制数18台,实际30台(其中12台调拨在运管);房屋面积10650平方米,固定资产2057万元, 其中:车辆30辆,价值275.60万元,其他通用设备606.26万元,办公家具126.52万元,房屋10650平方米,价值1,048.62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435.30万元。比上年增长57%。总支出3,613.77万元,比上年增长65%。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4,43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增加1,895.78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及六个内设中队和二十四个乡镇中队。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3,61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万元,公共安全2802.1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文化体育与传媒359.7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433.96万元,医。卫生与计划生育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5万元。与2016年增加1,256.16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及六个内设中队和二十四个乡镇中队。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435.3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613.77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435.30万元。比上年增长57%。财政拨款支出3,613.77万元,比上年增长65%。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43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6年增加1,895.78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及六个内设中队和二十四个乡镇中队。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613.77万元。基本支出:3,245.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3.1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93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49万元。项目支出: 367.80万元。与2016年增加1,256.16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及六个内设中队和二十四个乡镇中队。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为175.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75.68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80万元,决算数为168.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80万元,决算数为168.41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8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7.28万元,公务接待236批1456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增加: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62.93万元,分项超过的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及六个内设中队和二十四个乡镇中队。

决算数超预算数的单位说明原因。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2、有政府性基金决算: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0万元。与2016年增(减)0万元。增(减)原因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683.17万元。与2016年增加744.4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及六个内设中队和二十四个乡镇中队。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0项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57.00万元,其中:车辆30辆,价值25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606.26万元,办公家具126.52万元,房屋10650平方米,价值1048.62万元。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1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无公车和大型设备: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0。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决算公开表格

2017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阳学军 李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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