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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2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17-06-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6-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4、负责道 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5、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6、搞好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有人数183人。其中民警职工75人,协警101人,退休7人。遗属补助人数 2 人,公务车辆核定编制16辆。实有公车19辆(其中一辆清障专用车辆)。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机关及六个内设中队和二十四个乡镇中队。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决算支出为22843617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支出为2284361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为20892807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930810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支出为2284361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为20892807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930810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1127518.68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35221元、公务用车费 992297.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047.68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99250 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373866.96 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队新成立了18个乡镇中队

2、2016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0个,共 0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今年属新购置的10辆。

4、2016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98批次,总人数216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使用情况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支出9387169.52元,比2015年有所增加。原因在于我队在年底新设了18个乡镇中队。

七、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6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八、情况说明

我单位有上级拨入的政法业务专项经费、政法装备经费,和本级县财政拨入的专项经费用于本单位办案开支,因涉及机密,因此不予公开。

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6月19日

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阳学军 李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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