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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15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9-07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我镇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镇机关和所有财权下放的全额拨款站所(办),具体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财政、安监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务站、文体卫站、城乡规划环保站、就业和劳动保障站、计生服务站。

二、单位基本情况

荷香桥镇编制人数为109人,实际人数109人,其中在职109人,离退休43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3人,房屋面积10700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单位机关及财政、社保、文化、计育、城建、农业、水利、安监等直属单位。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总支出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

(二)收入决算。2017年决算收入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25.31万元,比上年增加2.81%;政府性基金拨款102.6万元,比上年减少79.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收入中农贸市场处置返还收入占405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建设。

(三)支出决算。2017年决算支出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96.56万元,占总支出的29.92%,比上年增加149.21万元,增加27.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303.61万元,占总支出的13.04%,比上年增加-221.73万元,增加-4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31.81万元,占总支出的14.25%,比上年增加27.9万元,增加9.18%;医疗卫生与计育支出为204.76万元,占总支出的8.8%,比上年增加-42.88万元,增加-17.32%;城镇社区事务支出178.45万元,占总支出的7.67%,比上年增加-461.2万元,增加-72.1%,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2016年农贸市场建设项目405万元占比重较大;农林水事务支出为597.71万元,占总支出的25.68%,比上年增加-168.39万元,增加-21.98%,比上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减少58.3万元、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减少44.6万元 其他扶贫补助减少29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补助减少20万元、其他农业补助减少10万元形成总体减少;其他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6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25.31万元,比上年增加2.81%;政府性基金拨款102.6万元,比上年减少79.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收入中农贸市场处置返还收入占405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建设。财政拨款总支出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31万元,比上年增加2.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万元,比上年减少79.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收入中农贸市场处置返还收入占405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财政拨款支出232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2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5.31万元,比上年增加2.8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2.6万元,比上年减少79.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收入中农贸市场处置返还收入占405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建设。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327.91万元。基本支出1728.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1万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780.75万元(含对村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民政优抚和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退休员生活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39万元)。项目支出599.74万元,比2016年增加299.24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75万元,决算数为3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3.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3.22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75万元,决算数为27.59万元,公务接待1149批12639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3.3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荷香桥镇人民政府决算运行经费决算支出909.9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1.99万元,下降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荷香桥镇人民政府决算采购总额4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3.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034,951.99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198,000.00元,其他通用设备507,015.00元,办公家具235,883.15元,房屋10700平方米、价值2,332,473.84元,公共基础设施1,761,580.00元。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02.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金收入25.9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金收入4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金收入13.7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金收入15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共102.6万元,主要用于荷香桥镇农村基础设施及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

湖南省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申美华 申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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