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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地方海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地方海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1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县海事处
发文日期: 2019-08-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地方海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隆回县地方海事处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隆回县地方海事处隶属于隆回县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综合股、安全监督股(舶船船员股)、运输管理股、航道管理股、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股。单位无下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水路交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水路交通地方性规章、规划和技术规范。

2、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主管局委托权限,负责辖区内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和学生乘船交接制度;负责监控、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负责对码头、渡口、船舶和水上设施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水上交通一般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挖砂船碍航性审核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4、负责辖区内渡工和小型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与发证工作;负责船舶登记资料收集和三类及三类以上船员注册和船员适任证书申请受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长度20米以内非载客船舶、水上设施和20客位以内载客船舶的建造检验;负责船舶、水上设施的劳动检验。

6、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港口行政许可的初审;负责组织运力调配,协调水路战备军事运输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道行政管理、航道养护、航标设施及通航设施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负责辖区内中小型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8、负责辖区内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9、承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地方海事处编制人数16人,实际人数15人(其中,在职 15人,离退休0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500平方米,固定资产23.58万元。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地方海事处,无下设机构。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4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9%。总支出4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9%。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收入44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7年增加269.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依据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和《邵阳市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县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全面清理整治“僵尸船”专项行动。县财政拨付“僵尸船”专项整治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全县涉水乡镇193艘“僵尸船”的拆解费和补偿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支出44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2.9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与2017年增加269.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依据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和《邵阳市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县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全面清理整治“僵尸船”专项行动。县财政拨付“僵尸船”专项整治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全县涉水乡镇193艘“僵尸船”的拆解费和补偿费。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9%。财政拨款支出4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9%。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4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7年增加270.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依据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和《邵阳市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县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全面清理整治“僵尸船”专项行动。县财政拨付“僵尸船”专项整治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全县涉水乡镇193艘“僵尸船”的拆解费和补偿费。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42.96万元。基本支出: 127.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8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 315万元.与2017年增加269.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依据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和《邵阳市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县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全面清理整治“僵尸船”专项行动。县财政拨付“僵尸船”专项整治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全县涉水乡镇193艘“僵尸船”的拆解费和补偿费。

六、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6.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5.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5.33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12万元,公务接待19批87人次。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3.56万元,县地方海事处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地方海事处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县地方海事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42.96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269.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依据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和《邵阳市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县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全面清理整治“僵尸船”专项行动。县财政拨付“僵尸船”专项整治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全县涉水乡镇193艘“僵尸船”的拆解费和补偿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隆回县地方海事处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35800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220000元,其他通用设备15800元,办公家具0元,房屋500平方米,系临时占用邵阳市海事局原办公用房,无所有权。

隆回县地方海事处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隆回县地方海事处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张先哲 封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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