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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申请人宁*涛 宁*莲 宁*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具结书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6月 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隆回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办事大厅一楼
联系人:曾*军(联系电话:8231190)
序号 |
权利人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权坐落 |
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宁*涛 宁*莲 宁*涛 |
宁*甫(普)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隆回县滩头镇胜利街 |
199 年第00080号 |
188.56 |
住宅 |
|
隆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