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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丁 李*群同志的申请,权利人:江*丁 李*群,其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 不动产证号:湘(2017)隆回县不动产权第0000253号,房屋建筑面积139.69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890.9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怡然花园内)嘉和盛12号楼2-2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 年 4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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