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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隆回县七江镇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0年度隆回县七江镇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595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12-2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26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度隆回县七江镇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1014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法〔201835)、《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农〔201786)、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隆回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脱贫指〔20195)及《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法〔20214)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隆回县财政局委托,依据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等有关规定,于202161日至2021630日对隆回县七江镇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现将总体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对象

本次评价的范围为2020年度隆回县七江镇扶贫项目资金,涉及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安全饮水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及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四个类别合计55个项目资金规模1251.98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一)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75.98万元,包括村道通畅工程、十三五窄改宽、村组道路硬化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通畅公路共44个项目。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改造村组道路,加宽村公路,硬化道路,解决项目辐射范围内贫困人口出行困难的问题,提高出行效率,切实改善生活生产条件,提升贫困户脱贫积极性;

(二)安全饮水项目投入资金234万元,包括修建高位水池、新建水井、修建蓄水池及铺设管道等8个项目。通过续建或新建水池水井、铺设管道等工程,解决项目辐射范围内的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

(三)农田水利项目投入资金35万元包含贺家村新建渠道及建华村河堤修复2个项目。通过水利工程技术实施,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解决或改善项目辐射范围内农田水利灌溉条件;

(四)病险水库加固项目1个,投入资金7万元,主要用于七江镇斗照楼水库高涵倒虹吸闸门、低涵启闭机、水库管理所房屋修复。通过修缮加固水库,保障水库安全、减少自然灾害,改善项目辐射范围内贫困人口农田灌溉条件。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

根据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扶组〔20205、隆扶组〔20208隆扶组202015隆扶组202021),累计下达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251.98。截至20201231,七江镇实际收到扶贫项目资金1251.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隆扶组20205号文件隆扶组201910号文件涉及七江镇项目内容及资金规模完全重合,隆扶组〔20205号文件资金450.84实际上于20194月份已经下达七江镇,扶贫项目资金在2019已经使用完毕

    1  2020年度隆回县七江镇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表

隆扶组〔20205

隆扶组〔20208

隆扶组〔202015

隆扶组〔202021

计划资金合计

项目资金占比

农田水利

35.00

35.00

2.80%

安全饮水

110.00

124.00

234.00

18.69%

道路建设

450.84

231.16

293.98

975.98

77.95%

病险水库

7.00

7.00

0.56%

450.84

376.16

417.98

7.00

1,251.98

100%

                                                        单位: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01231本次评价七江镇扶贫项目资金累计使用1239.98万元,资金使用率99.04%;截2021630本次评价七江镇扶贫项目资金累计使用1251.9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2   2020年度隆回县七江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结构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计划

资金

到位资金

使用资金

20201231

2021630

20201231

比例A

%

2021630

比例B

%

1

农田水利项目

35.00

35.00

35.00

35.00

100.00

35.00

100.00

2

安全饮水项目

234.00

234.00

234.00

222.00

94.87%

234.00

100.00

3

村组道路项目

975.98

975.98

975.98

975.98

100.00

975.98

100.00

4

病险水库项目

7.00

7.00

7.00

7.00

100.00

7.00

100.00

1,251.98

1,251.98

1,251.98

1,239.98

99.04

1,251.98

100.00

注:比例A=20201231日使用资金/20201231日到位资金

比例B=2021630日使用资金/2021630日到位资金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过目及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扶贫项目和贫困人口,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和《关于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的通知》(湘财农〔2018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隆回县实际情况,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文件,从扶贫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实施与管理、项目竣工验收、资金的拨付与报账、项目绩效考核与管护等各个维度制定标准以规范和加强隆回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七江镇按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对项目的立项、招标、实施、竣工验收实施了措施,并形成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按要求遵守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级报账、对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规定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七江镇各村(居)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深入分析本村(居)资源条件,针对致贫原因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做好了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实施前按资金量分级召开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按规定支付进度款,完工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报账手续。

单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采取一统筹、两监督、三制度的模式,由扶贫项目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做业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立项、招标、依法组织建设,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管理、使用、维护。由镇党委、镇政府或县主管单位及村监督委员会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队伍准入制和工程项目公示制。

单项投资在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采取一审一议一评模式组织实施和管理。由镇人民政府做业主,党委政府班子会集体研究认定招标代理机构,备选不少于三家信用好、业绩佳、实际强的施工队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施工队伍,报主管部门备案。

单项投在在4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镇人民政府做业主,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由镇人民政府派出专门力量组织工程施工,由县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镇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项目建成后交付项目所在地单位所在地使用、管理。              

(二)项目现场核查情况

依据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脱贫指〔202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所于202161日至630日期间派驻项目组,对七江镇实施的项目进场现场核查。
    本次现场评价抽查项目数55个,占项目总数(55个)的100.00%,现场评价资金额1251.98万元,占本次评价七江镇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总额(1251.98万元)的100.00%。其中:审计项目组查看了55个项目的立项、发包、工程合同、实施及竣工验收的全部资料;审计项目组查阅了55个项目的收支会计凭证,包含国库集中支付凭证、项目支付的报账凭证;现场走访查看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七江镇2020年度实施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二级子项目合计44个,新建、改建、扩建公路49.81公里,解决23个村400715087人口的出行问题,方便生产生活,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6243人,使得贫困地区居民出行每年每人平均缩短2小时以上,因交通方便可节约受益贫困人口劳动成本0.7万元/每人·年,道路建设项目设计使用长达8年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8%

(二)安全饮水项目

七江镇2020年度实施安全饮水项目二级子项目合计8个,新建、续建高位水池3座,续建饮水池1座,新建水源井3座,蓄水池3个,铺设管道合计248950米。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村委会9个,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21029人,可节约每户劳动力成本0.1万元,安全饮水项目工程设计使用年限长达20年。       

(三)农田水利项目

七江镇2020年度实施农田水利项目二级子项目2个,续建贺家村渠道    400米,建华村河堤修复400米(2019年安排资金10万元,2020年安排资金30万元)。改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9427人的农田水利灌溉条件,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80亩,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亩均产量增加50/亩,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长达20年。

(四)病险水库加固项目

七江镇2020年度实施病险水库加固项目1个,斗照楼水库高涵倒虹吸闸门、低涵启闭机、水库管理所房屋修复1处,项目保障水库安全,减少自然灾害,改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40人的灌溉条件,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亩均产量增加50/亩。

五、存在的问题与有关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立项流于形式

根据《隆回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项目申报实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流程。具体流程为:村(居)支两委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项目并公示申报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签字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行业主管部门会审县财政局对资金保障进行审核县扶贫办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现场检查申报资料,发现七江镇富家村供水工程即修建高位水池一座铺设输水管3300米项目,在201910月的富家村党支部会议内容上记录,根据隆扶〔20208号文件 隆改农〔201977号文件和我村实际情况,16组需修建高位水池一座。根据时间顺序隆扶〔20208号文件于20204月份颁布,与会议内容记录时间(201910月)逻辑相矛盾。

2.项目内容变更缺乏审批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要变更的项目,应填写扶贫项目变更审批表,说明理由逐级报批,履行严格报批程序。经现场查看,发现棉花园村村组道路硬化46组道路硬化长500米,宽度4.5米项目,实际建设为463.5米宽,长69米;783.5米宽,长228米;463.5米宽,长285米,项目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缺乏项目调整变更程序资料。

3.资金使用问题

一是截20201231日,金塘村7组供水工程修建蓄水池1个,铺设管道3000米,项目资金验收结算时间为20211月份,经询问相关人员,发现该项目推迟实施系自然气候因素导致村民建议推迟实施工程导致的。

二是隆扶组〔20205号文件与隆扶组〔201910号文件涉及七江镇项目内容及资金规模完全重合,隆扶组〔20205号文件资金450.84万元,实际上于20194月份已经下拨到七江镇,扶贫项目资金在2019年已经使用完毕。隆扶组〔201910号对应的上级文件是湘财农指〔2018178号,隆扶组〔20205号对应的上级文件是湘财预〔2019276号。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项目申报管理
    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严格遵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根据实际需求申报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从程序上改善项目库建设中存在的项目不精准、不专业、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应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论证、立项、建设规划,建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2.强化项目监督及变更管理

建立全面质量管理机制,每一单项工程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的,严格履行项目调整变更审批程序。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对每一项工程建设,面向社会公示、公告,对水利工程、道路建设、供水工程等实行招投标办法,由有施工资质、有施工经验和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承包建设,并留足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3.加强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降低资金滞留量;落实责任,对在建项目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逐个清理,落实到人,严格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验收、报账;对因实施条件不具备形成资金滞留的项目,按程序变更项目申报进行调整,及时调整并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六、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脱贫指〔20201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法〔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现场评价日,2020年度扶贫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七江镇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50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详见附件1)。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0831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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