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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财建指〔2021〕10号
隆回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的
通知
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县财政预算安排的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1600万元使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此款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经济科目项目建设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费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支付项目款时,必须持真实、合法的付款凭证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与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年终,应对该项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隆回县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安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1日
隆回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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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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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建设 |
安排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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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区规划编制 |
总规修编、修建性规划编制及村民建房规划 |
200 |
含总规重新修编与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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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
芒旺公路配套及草原景区乡村振兴省级示范点建设、旅游公厕等 |
400 |
芒旺公路配套安排200万元、草原景区乡村振兴省级示范点及金湾村旅游公厕100万元、大托生态停车场50万元、白水洞村道连接线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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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景区村民建房项目 |
村民建房及消防安全经费、项目管理、项目争取及前期工作,AAAAA创建 |
70 |
含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费用、村民建房奖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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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贷款贴息 |
融资贷款贴息 |
800 |
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融资(年终结算据实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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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景区资源保护与执法 |
房租及物业管理、维护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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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安景区创建、宣传、学习培训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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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花瑶传统纪念活动经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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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景区经营规范管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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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景区资源保护、执法工作经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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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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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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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