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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文件名称: 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36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3-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3-07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32号 隆回县荷香桥镇刘鹃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经营者:刘*)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隆回县荷香桥镇刘鹃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经营者: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 刘* 2024年2月2日上午12时27分,荷香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隆回县荷香桥镇刘鹃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经营者: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储量49箱(超量25.7%),存在安全隐患。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2月27日-2025年2月27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2月27日
2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31号 隆回县小沙江镇吴春英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PN825N,经营者:吴**)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隆回县小沙江镇吴春英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PN825N,经营者: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PN825N 吴** 2024年1月24日9时,隆回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组和县检察院执法人员对隆回县小沙江镇吴春英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PN825N,经营者:吴**)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专卖店存放481箱烟花爆竹产品,超出核定储量291箱(超量153%),存在安全隐患。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2月29日-2025年2月29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2月29日

一审: 王小珍 二审: 周小龙 三审: 李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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