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9号 |
隆回县荷香桥镇建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ACWT36,经营者:戴**)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荷香桥镇建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ACWT36,经营者: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ACWT36 |
戴** |
2024年1月2日上午8时30分,荷香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隆回县荷香桥镇建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ACWT36,经营者:戴**)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储量43箱(超量22.6%),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30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0日 |
2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0号 |
隆回县梅荷湾村陈新堂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H3FN35,经营者:陈**)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梅荷湾村陈新堂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H3FN35,经营者: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H3FN35 |
陈** |
2024年1月16日10时,隆回县北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梅荷湾村陈新堂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H3FN35,经营者:陈**)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 载明的限量10箱(超量 20%),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30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0日 |
3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4号 |
隆回县易文娟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WRQY5U)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易文娟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WRQY5U)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WRQY5U |
易** |
2024年1月16日9时0分,北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易文娟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WRQY5U)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35箱(超量18.4%),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1日-2025年1月31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
4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5号 |
隆回县黄邦广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GGRT36,经营者:黄**)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黄邦广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GGRT36,经营者: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GGRT36 |
黄** |
2024年1月16日14时50分,隆回县岩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黄邦广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GGRT36,经营者:黄**)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45箱(超量27%),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1日-2025年1月31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
5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1号 |
隆回县吉少华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T7496K,经营者:吉**)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吉少华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T7496K,经营者: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T7496K |
吉** |
2024年1月17日,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人员对隆回县吉少华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T7496K,经营者:吉**)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 39箱(超量 21%),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30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0日 |
6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6号 |
隆回县蒋波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JFEU18,经营者:蒋*)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蒋波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JFEU18,经营者: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JFEU18 |
蒋* |
2024年1月17日10时50分,隆回县岩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蒋波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JFEU18,经营者:蒋*)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31箱(超量16%),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1日-2025年1月31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
7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2号 |
隆回县范腊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信用代码92430524****P8QH44,经营者:范**)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范腊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信用代码92430524****P8QH44,经营者:范**)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524****P8QH44 |
范** |
2024年1月18日上午,隆回县花门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对隆回县范腊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信用代码92430524****P8QH44,经营者:范**)进行执法检查时,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储量38箱(超量20%),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30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0日 |
8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3号 |
隆回县王化日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46NEX2)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王化日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46NEX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46NEX2 |
王** |
2024年1月18日15时,隆回县七江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七江镇石背社区对隆回县王化日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46NEX2)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存放烟花爆竹总储量超过许可证核定储量28箱(超储量14.7%),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30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