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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件名称: 隆回县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13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20 有效期: 永久

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效防范因灾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以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行动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防患于未然,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各乡镇、街道办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森防指牵头带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

(二)坚持依法治火,防治结合。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三)坚持底线思维,警钟长鸣。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时准确分析火险形势,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把握防灭火工作主动权。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查找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强弱项、补短板,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拧紧责任链条、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法制保障。

(五)坚持分工合作,分头指导。本次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导,森林公安机关负责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森林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违规用火的处罚工作;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负责汇总有关数据,并及时总结上报阶段性成果。

四、行动时间

全县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自 2020 年 10 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为期 3 个月。各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要结合本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综合制定本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森防指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五、打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牧区所有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

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

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 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保持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力求取得实效。

(二) 各司其职,依法查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特别是公安、执法大队、农综中心、应急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明晰责任、创新管理治理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形成打击合力。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要认真分析违法用火特点规律,

加强对重点时段,林缘、工地、景区等重点区域及驴友、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巡查、监控。加强农事、林业生产用火及林区施工作业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

(四)宣传警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宣传资源,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 12350 举报投诉热线和 119、12119 报警电话以及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建立违法用火举报制度,鼓励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影响较大和重大以上森林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并予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法制观念、防火自觉,筑牢森林火灾防控人民防线,确保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于10月18日前、11月18日分别报送前一段工作总结及情况表,12月24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刘军  邮箱:379362617@qq.com

附件: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级

县级

乡级

合计

出动执法人员(人)

派出检查组(个)

检查组人数

查处、制止违法用火(起)

罚款人数

罚款金额(万)

行政处罚(起)

处罚人员数量

刑事处罚(起)

人员数量

其他成效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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