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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特护期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特护期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13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9-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9-24 有效期: 永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国庆”“中秋”双节临近,我县将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灭火重点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9.18”“9.22”全国、全省秋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国庆”“中秋”双节特护期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生态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火责任。入秋以后,林区秋收冬种等农林生产活动增多,进山旅游人员增多,野外用火点多面广,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对此,各乡镇、街道办、林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乃至整个秋冬季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查指导,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狠抓落实,逐级层层把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落实到森林经营单位、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和盲区,做到林有人护、山有人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防火措施不到位,发现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不作为,处置初发火情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防火氛围。进入秋冬防火特护期各乡镇、街道办、林场要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防灭火工作的重点,通过设置防火警示牌、悬挂防火标语、宣传车、村村响、打铜锣等多种形式,创新宣传手段,结合典型案例,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断扩大防火宣传的深度、广度、密度。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森林防火救灾的知识进课堂、进乡村、进农户、进景区、进网络,普及森林防灭火基本常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严控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办、林场要对火灾多发高发地段重点区域,组织持续开展野外火源治理行动,全方位查隐患堵漏洞,“国庆”“中秋”特护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重要地段开展巡查,确保路口有人守,山头有人护;重要林区出入口要设立临时性检查站点,严禁火源进山入林,真正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加强特殊人群的监护,严格落实监护责任;要依法严格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突出重点区域,迅速有力扑救。各乡镇、街道办、林场等重点山头、区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加大检查、巡查力度,近日,县森防指将派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等重点山头、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各乡镇、街道办林场要迅速补充扑火物资,维护好防火装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县森防指报告,并就地就近就快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扑救森林火灾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指挥,有序调度,严禁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严禁群众无组织地扑救森林火灾,严防小火亡人事故。明火扑灭后,加强余火清理和火场看护,防止死灰复燃。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完善联防机制,交界地段一旦发生火情,相互协作,联动扑火。

五、严格值班备勤,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各乡镇、街道办、林场防火办要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国庆特护期,单位负责人务必坐岗值守、及时调度。严格执行火情上报制度,实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信息及时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对迟报、瞒报火情,酿成严重后果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

隆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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