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组干〔2008〕3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局级以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研究同意:
廖 健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副组长;
免去王志英同志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副组长职务;
魏海滨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妇幼保健院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中医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隆回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黄红斌同志隆回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李雪梅同志隆回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黄立新同志隆回县滩头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肖祥文同志隆回县林业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范海池、王育红同志任隆回县水土保持局副局长;
刘合海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李 健同志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马顺建同志隆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股长职务;
免去金立新同志隆回县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小雄同志隆回县第十二中学校长职务;
邓一舟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县乡公路管理站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邹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