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1、受理 2、调查 3、审核报批 4、办理
二、申报材料
1、属工程征(占)用林地的:须持项目批准文件,用地单位申请,被征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项目使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与被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协议,征占用林地图面资料;
2、属临时占用林地的:须持项目批准文件,用地单位申请,林地权属证明,与被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林地使用后恢复措施;
3、属农村居民建房的:须持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申请,建房规划,林地权属证明,异地造林计划,乡镇林业站证明。
三、承诺时限
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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