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1、受理 2、调查 3、审核报批 4、办理
二、申报材料
1、直办证:须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第三联,检尺码单,林业规费缴讫收据(“一金一费”票据第二、四、五联),植物检疫证书,乡镇林业站证明。
2、转办证:除提交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外,还应视情况提交相关材料。(1)属加工以后转办的:须持原始盖有齐缝章的有效木材运输证,检尺码单,林业规费票据,检物检疫证书,新检尺码单,木材存放地乡镇林业站证明。(2)因特殊原因未运输需转办的:必须凭原运输证及所附原始资料、木材所在地乡镇林业站证明,换领新证。
三、承诺时限
即办或三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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