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林木花卉的培育;
2、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指导全县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绿化计划、技术、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城乡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股长:阳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