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监督检查林业局及下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
2、协助林业局党委、行政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林业局及下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工作;协助林业局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负责林业局的财务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3、负责林业局党委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进行初核,并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4、负责林业局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林业局及下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监察室主任:周治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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