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提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管理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4、监督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5、组织全县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股长:胡玉新